16日举行完善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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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04
本报2月3日讯(记者 蔚晓贤)1月31日,潍坊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召开潍坊城区完善居民两部制供热价格(计量热价)及制定阁楼等特殊用房供热价格听证会的公告》。潍坊市发改委定于2月16日上午9:00召开听证会,对定价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是否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等进行听证。记者了解到,此次价格听证仅针对潍坊城区居民两部制供热价格,即计量热价,潍坊城区按建筑面积收费的供热价格保持不变,仍为23元/平方米。
公告表示,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潍坊市发改委定于2023年2月16日上午9:00在东方大酒店A座二楼和天下厅(东风东街与东方路路口东北角),召开潍坊城区完善居民两部制供热价格(计量热价)及制定阁楼等特殊用房供热价格听证会,对定价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是否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等进行听证。
本次听证会主持人为潍坊市发改委副县级干部、三级调研员孙守良。两名听证人为:潍坊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科长乔俊军、潍坊市发改委成本调查监审科科长邹琳。
共有27位市民参加听证会。其中,消费者13人。利益相关方2人,分别来自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和潍坊民生热电控股有限公司。专家学者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人大工作人员1人。政府工作人员4人。经营者4人,分别来自潍坊市热力有限公司、山东高创热力有限公司、中环寰慧(潍坊)节能热力有限公司、潍坊五岳热力有限公司。
2月2日,潍坊市发改委对此次听证会有关事项进行了补充说明。根据《潍坊市供热条例》规定,供热收费方式有两种,即按用热量收费和按供热建筑面积收费。用户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供热企业应当按照用热量收费,在采暖期结束后两个月内结清费用并公示;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按照供热面积收费。据统计,潍坊市城区实际实行供热计量的户数占所有供热用户的16%左右,按建筑面积收费的户数占所有供热户数的84%左右。
此次价格听证仅针对潍坊城区居民两部制供热价格,即计量热价,也就是家中安装使用热计量表的居民用户;同时对阁楼等特殊用房供热价格政策进行听证。潍坊城区按建筑面积收费的供热价格保持不变,仍为23元/平方米。
社会各界如果对听证方案有意见或建议,可以于2023年2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建议发送至潍坊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邮箱(wfsfgwjggLk@wf.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