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宇新星供暖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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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06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信用中国(北京丰台)网站获悉,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环宇新星供暖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信息显示,北京环宇新星供暖有限公司在收取非居民供热供暖费时不执行政府定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环宇新星供暖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京丰市监处罚〔2023〕109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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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丰市监处罚〔2023〕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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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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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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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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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收取非居民供热供暖费时不执行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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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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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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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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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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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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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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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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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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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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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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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