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人,事关今冬供暖!抓紧办理!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日期:2023-09-27
最近的气温已经开始冷了
再过一个多月
就到供热季啦
今年不打算开暖气的市民
记得办理报停
兰州市供暖时间
根据《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兰州市供热期为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供热单位不得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止供热。因气候原因需提前或者推迟开始供热时间的、需提前或者推迟停止供热时间的,由兰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停暖申报
兰州热力集团-城关供热分公司日前发布通知,计划从2023年9月1日—2023年10月8日开展停暖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报停暖业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望广大用户转而周知,保证在受理期限内完成报停暖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停暖条件及手续办理
(一)具备报停暖的条件
1、具备室外分户控制,且阀门已自行关闭的热用户。
2、老旧楼供热设施串联方式采暖的用户,请自行联系相关专业人员拆除供暖设备,并已连通屋内拆除暖气设施后的支线管路,拍照留存,不得关闭阀门,且在运行期保证供热公司人员上门复查;如长期无人,可以封条替代复查。
3、不侵害其他用户采暖、不影响供热公司正常供暖情况下。
4、历年热费已结清的热用户。
5、报停暖受理只接受本采暖期申报用户,不接受按月或其他方式申报。
(二)停暖手续办理
1、微信公众号办理:通过关注“城关供热”微信公众号,进入右下角点击“供热服务”→“停暖申报”申报停暖,按流程完成线上申报办理报停暖手续。
2、营业网点办理:用户请到房屋所在地就近的营业服务大厅,请携带产权人委托和身份证复印件,方可填写申请办理本年度报停手续。
二、申报停暖时限及费用交纳
(一)申报时限
截至2023年10月8日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本供热期将按正常用热对待。
(二)费用交纳
报停程序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缴纳热费全价10%的基本热费。
三、报停相关事宜
1、申报停暖根据采暖季时限,实行“一年一申报一审核”,往年采暖季办理的报停暖手续在本采暖期不发生报停效力,需要报停的必须在当年采暖期重新申报。
2、已办理报停手续,但在供热期间需恢复用热的,需重新进行手续变更,按正常采暖用户对待,并补缴90%采暖费。
3、办理停暖业务的用户必须做好自用供热管道和户内水管的防冻措施,如发生管道遗漏纠纷,供热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来源: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关供热
编辑:陈世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