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推出13条专项保障措施破解40年以上老旧小区供热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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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1-08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张晓宁
近日,沈阳市房产局发布《关于切实做好老旧小区和特殊群体冬季供热保障工作的通知》,聚焦楼龄超过40年且未实施外墙保温的老旧小区供热难题,制定了13条专项保障措施。
此次推出的举措系统全面,涵盖了从源头排查到末端保障、从技术调节到人文关怀的多个层面。要求各地区组织力量,结合社区走访,对目标老旧小区开展“访民问暖”全覆盖摸排,建立详细台账,精准掌握影响供热的具体问题。针对温度不达标的老旧小区,供热企业须在现有全市供热二次网回水温度指导标准基础上,进一步上调运行参数。同时,组织专门力量逐户开展供热设施疏通服务,解决循环不畅等问题。街道和供热企业将协助居民密封门窗,提供必要材料;供热企业须排查修复楼道内破损的管道保温层。对于因缺少散热器导致不达标的住户,按照政府、企业、居民共担原则(居民承担不超过三分之一成本)加装设施。
对“把山、把顶、孤岛户”等特殊位置住户,安装无线室温采集设备,实时数据直传市智慧供热指挥控制中心,作为精细化调节依据。明确对特困人员、残疾人、空巢老人等落实免费上门服务。建立“街道吹哨、企业报到、部门督办”的快速响应机制,形成供热诉求收集、处置、督办的闭环管理。对于采取改善措施后室温仍不达标的居民,供热企业将提供每月100元的电费补贴。对供热严重不达标且难以改善的住户,可申请按公租房标准租住政府提供的临时过渡房。同时,要求供热企业强化应急抢修队伍和物资储备,确保24小时随时应对突发故障。
市房产局将分批推动此类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外墙保温专项改造。此外,将把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供热企业年度考核,依据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进行加分或扣分,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张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