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新办法 晚报全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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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摘录新出台的《鞍山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您最关心的相关政策,以解答您心中的疑惑。
供热企业都设室温检测点
今冬供暖期,各供热企业在供热范围内,都设立了有代表性的居民热用户室温检测点,以便随时掌握供热区内各处用户家里的供热情况。
根据《办法》规定,供热企业供热面积在100万平方米(含100万平方米)以下的,按总户数的2%设立室温检测点;供热面积在100万平方米以上的,按总户数的1%设立室温检测点。同时,供热企业将与设为室温检测点的热用户建立联系,随时掌握热用户室温情况,并每周至少向市城市供热管理机构报告一次检测记录。
温度不达标可要求测温
《办法》要求,供暖期内采用热电联产、锅炉供热的居民热用户,居室(指住宅、宿舍的卧室与客厅)供热温度标准为18±2℃,但不得低于16℃;采用余热水供热的居民热用户,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17±2℃,但不得低于15℃。如果热用户室内温度低于所规定的标准,可以向供热企业要求测温。每个企业都设立专门的人员,为热用户进行测温。供热企业将在热用户提出要求后的1小时内到达测试现场。经测试符合退还标准的,供热企业将按所规定标准出具认证手续,并在供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相应采暖费,经热用户同意,也可转入下一年采暖费中。但因热用户装修、装饰,移动、改动供热设施而影响供热效果的,供热企业不予赔偿。
如果测试中发生争议或供热企业不予测试和认定的,热用户可向市城市供热管理机构投诉,由市城市供热管理机构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测试和认定,也可直接委托法定的计量技术机构进行测试和认定。
上门测温也有些说道
鞍山北美相关负责人表示,用户应该在测量前密闭门窗20分钟以上,测温人员将选择在居室中间部位,顶棚与地面垂直距离的1/2处测量,测温仪将指向居室不同方向(比如暖墙壁和冷墙壁)分别测温,取其平均值为测定的居室温度,并将测温结果填在测温表格上,双方签字。经测试符合退还标准的,将按市里出台的有关规定,为用户退款。但因房屋保温效果差、用户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或因装修、装饰影响供暖效果的,供暖企业将不予测温和退款。
鞍钢房产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测量前,用户的门窗要先关闭半个小时以上,测量人员进入室内1/2处,选择距离地面1.4米处进行测量。如果室温不达标,将严格按照市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定进行退款。
供热质量差要给退费
经测试符合退还标准的,供热企业得给用户退款。据了解,居民热用户居室内温度持续两小时未达到规定温度的,供热企业应当按下列标准退还相应的采暖费:
热电联产、锅炉供暖居室内温度在16℃—13℃(含13℃)间,余热水供暖居室内温度在15℃—13℃(含13℃)间,按供暖期内日平均采暖费的33%退还;居室内温度在13℃—10℃(含10℃)间,按供暖期内日平均采暖费的53%退还;居室内温度低于10℃,按供暖期内日平均采暖费的100%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