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定延长供热十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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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02
按照通辽市物价部门批复的文件规定,霍林郭勒市冬季供热期为七个月,每年4月30日晚结束。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靠前做好服务,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提高供热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切实营造我市良好营商环境,供热公司将结合“五一”期间天气情况,如天气寒冷将延长供热10天,具体延长供热情况以气象部门提供天气预报信息和实际为准。延长供热期间不再另行加收供热费。
霍林郭勒市城发集团供热公司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