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纠纷惹争议 诉前调解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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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5-31
近日,安定区法院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供热合同纠纷案件。进一步促进了供热纠纷源头治理,成功多元化解了供热合同纠纷,保障了供热服务企业良性发展。
案情回顾
某供热公司向包某所在小区提供热力服务,按照定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区供热价格的批复,包某应依据其房屋面积向供热公司每年交纳取暖费1475.68元,从2017年11月1日开始,包某拖欠6年的取暖费,至今未交。供热公司多次催收未果后,诉讼至安定区人民法院。区法院践行“枫桥经验”,根据“诉源治理”工作制度,将该案分流到巡回法庭进行诉前调解。
为妥善化解纠纷,巡回法庭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积极寻找解决纠纷的平衡点和切入点,一方面积极与业主沟通,释法答疑,厘清了业主拒绝缴纳供热费的具体原因,告知业主不履行交纳取暖费的后果,引导业主合理表达诉求;另一方面与供热公司沟通,指出供热公司确实存在的管理漏洞且在日常服务中存在的欠缺,敦促他们重视业主需求,完善供热服务,畅通沟通渠道。
经过承办法官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供热公司在听取业主建议后,表示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并对不热的供热管道进行维修,业主也表示愿意交纳取暖费,表示今后会主动交费并对供热服务进行监督,最后,原、被告握手言和,对法院的工作都表示满意和肯定。
供稿部门:巡回法庭
供 稿:高 亮